眼紅蘋果 Facebook接洽唱片業欲踏進音樂服務 |
時間: 2015/7/2 15:55:40 點擊: 4329 |
全球首屈一指的社交網絡,活躍用戶多達十四億人,移動端每日活躍用戶高達八億人。面對如此龐大的用戶基數,Facebook迎來了巨大的商機——即利用各種內容服務和媒體服務,吸引用戶眼球,增加訪問停留時間,并獲得網絡廣告的營收機會。
另外,Facebook源自于PC互聯網時代的“網頁社交模式”,逐步呈現出老態,年輕人不再青睞Facebook,而是轉向了Instagram、 Snapchat和WhatsApp等手機社交工具。面對這種趨勢,Facebook需要向內容門戶轉型,利用更豐富的服務挽留用戶。 在內容和媒體服務上,Facebook之前在網絡視頻領域獲得巨大成功,此外新發布了手機新聞客戶端產品(和Facebook客戶端捆綁)。 Facebook和蘋果的新聞客戶端,在用戶界面上十分類似于新聞客戶端領域的“老大”Flipboard。而蘋果公司則直接克隆了Facebook的商業模式,即和新聞媒體進行網絡廣告三七分成(媒體拿走七成)。 在網絡視頻尤其是原創視頻上,Facebook也正在挑戰谷歌旗下YouTube的霸主地位。目前,Facebook視頻播放量已經達到了YouTube的三分之二,最新消息稱,Facebook計劃利用更加豐厚的廣告分成,吸引視頻制作人的加盟。 在音樂流媒體領域,各家廠商的產品呈現嚴重同質化,比如歌曲版權庫的數量都在3000萬首左右,根據用戶的大數據分析推薦愛聽的歌曲。 分析人士表示,效仿Spotify等行業對手,開發一款音樂流媒體客戶端,對于Facebook來說并沒有任何難度。 對于音樂行業而言,Facebook在全世界的14億用戶,將成為難以抗拒的誘惑。相比之下,Facebook的用戶規模接近蘋果iOS總用戶的兩倍之多。 截至目前,有關進入音樂服務領域的消息,Facebook和前述的幾家音樂巨頭公司均未置評。 另據悉,音樂流媒體行業已經構建了成熟的市場規則,Spotify和蘋果等服務商,一般把收入的七成當作版權費回報給音樂公司,另外個人包月費也是雷打不動的十美元,家庭多人套餐則更為優惠。 因此Facebook要進入音樂流媒體市場,無論是產品開發、音樂版權授權和版權費協商,以及產品定價,都可以現成套用行業規則,剩下需要做的就是在14億用戶中推廣付費用戶。(晨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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